关于举办第83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党校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部署要求,举办第83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各学院总支(党委)须将本学院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一并纳入本次培训。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使学员熟知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和纪律,掌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培训时间
培训于2月28日至3月8日进行,其中党员发展对象本期学习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3月1日之前各分党校举行开班仪式,具体安排由各分党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3月9日,学校党校统一组织举行党员发展对象结业考试。(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培训形式
实行学校党校和学院党校分工负责的办法。学校党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组织结业考试(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学院党校负责实施培训、组织研讨及培训管理等工作。学习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进行。线上培训可充分利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等优秀学习资源。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教材》为主要学习内容,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认真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抗“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引导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六、相关要求
1.要精选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形式,讲政治、讲成效,把端正入党动机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规范学员管理,严格执行请假、补课、学习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学员学习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各党总支(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要带头给学员上党课,每人至少一讲。各党总支要根据本单位参训人数划分讨论小组,并指定专人主持。学院副书记和组织员、学生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辅导员等要参加小组讨论,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
3.学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原则上不准请假;旷课一次,取消其培训资格。党员发展对象考试实行一次性通过制度,未通过者将不再有补考机会。
4.党校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分党校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各分党校在培训过程中的有关图像和文字材料请及时留存备查。要加强联系沟通,妥善处理培训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联系电话:6266743。
5.各党总支(党委)要根据学校党校总体安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分党校培训计划,连同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2)于3月2日前一并发送至组织部邮箱lddxzzb@126.com。
附件:1.第83期党员发展对象指导性计划
2.党总支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3.党总支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安排表
4.党总支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记录纸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2月27日
关于举办第83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