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印发《第三届党委巡察工作规划》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4-18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三届党委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鲁东大学印发《第三届党委巡察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守政治监督定位,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形成监督、整改、治理良性循环。

《规划》明确了巡察范围和巡察时间。在第三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对26个二级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拟安排四轮常规巡察,原则上每年安排1轮常规巡察,每轮巡察6-8个单位,每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每轮组建2-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或“一托三”方式开展。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3年)为对标规范阶段,第二阶段(2024-2026年)为集中推进阶段,第三阶段(2027年)为巩固总结阶段。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规划》确定了巡察监督的重点和核心内容是“四个落实”: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四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规划》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要强化整改监督,推动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要创新成果运用,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处置意见。要严肃考核问责,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落实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规划》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科学规范、执行有力、运行有效”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引领,加快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建设。要健全运行机制,坚持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双反馈”制度,学校党委常委或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增强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要建强人才队伍,把巡察工作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发挥巡察熔炉作用。要严格纪律作风,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可靠、师生信赖的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