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相关现职副处级干部转岗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3-21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按照《鲁东大学处级干部集中换届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组织相关现职副处级干部转岗,有关政策规定如下:

1.在同一岗位上担任同一级别职务的处级干部,任职满2届(8年,时间计算2022年8月31日)的,一般不再担任现任职务(岗位需要的除外)。无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岗位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岗交流;“双肩挑”干部中受专业等限制不宜轮岗交流的,可不再担任处级职务,两年内可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减免工作量及相关绩效奖励待遇(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两年一年学术进修期进修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待遇

2.年满58周岁的处级干部1964年8月31日前出生),原则上转岗退出职务年龄未满58周岁但不能任满一个任期(1964年9月1日196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处级干部,原则上可以自愿申请转岗退出职务。其中双肩挑”干部原则上转至教学科研岗位,可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减免工作量相关绩效奖励待遇;无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岗位干部转岗至思政课教师、组织员、辅导员、党建工作(意识形态)督导专员、行政工作督导专员等岗位,可按学校规定享受原岗位有关绩效奖励待遇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现职副处级干部,按要求填写《处级干部退出现任职务申请表322日(周1000将纸质版送党委组织部(北区1号办公楼410房间),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报党委研究,经党委批准后公布处级干部转岗安排情况

因时间安排紧凑,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

处级干部退出现任职务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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