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正处级干部参加全省高校处级干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预备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2-28浏览次数:

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教育工委近日下发通知将于今年12月中旬至明年1月上旬集中举办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正处级干部将分两个批次参加第三期、第四期集中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题培训学习班次、时间及地点

第三期2021年12月27日至30日(41人)

第四期:2022年1月4日至7日(36人)

学习地点:舜耕山庄(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28号)

每期第1天下午学员报到;第2天上午组织开班式,省委教育工委领导作动员讲话,进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第2天上午开班式后、下午和第3天上午、下午分组集中学习,晚上在各自房间自学;第4天上午分组交流研讨,下午组织结业式,学员代表交流发言,省委教育工委领导作总结讲话。

二、学习内容及方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议》的说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教育引导我省高校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更加扎实有效地将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学员自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材料。专题学习班采取领导动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

三、疫情防控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学员纳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不安排省外(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行,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检测(参照附件1,不需要自己打印,存在筛查内容所列情形的请及时通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出具)。

2.学员报到时通过“点对点”交通方式抵达,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学员统一集中乘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参加人员报到时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党委组织部联系医院统一组织核酸检测)。报到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就地对学员再次进行集中核酸检测。请学员务必按时报到,报到时携带好身份证遵守培训纪律承诺书(附件2,自备)。

4.学习期间,所有学员和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参加人员每天在住地自查自报健康监测情况,身体有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告住地疫情防控人员。集中学习、分组讨论时要佩戴口罩。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重大意义,把组织实施好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部门当前工作实际及需要,合理选择参训班次,确保参训质量。

2.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学员报名截止后,一律不得请假、不调换班次。需参加省以上重要会议(培训)或重大活动安排,完成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安排的重大任务事项,家庭或个人出现重大变故,以及其他必须参加和不可抗拒的情况需要请假的,由所在学校党委出具书面请假函,报省委教育工委批准。请假超过半天的,须参加下一期次的培训学习班进行补学

3.各基层党组织做好统筹协调,按照轮训时间、分配名额,通知本单位正处级干部按要求选择参训班次,按时参加集中培训(本单位有2名及以上正处级干部的,选择参训时间时请注意统筹协调,各学院书记、院长原则上不选择同一期次)。

4.各单位请于12月3日(周五)上午10:30前,将本单位正处级干部选择参训班次通过微信、QQ等方式告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予以合理调整,并于12月3日下午上报省委教育工委,上报后不再接受调整。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黄文述,联系电话:6672250(62250),13606383012。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