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干部记录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信息的提醒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2-20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需要,请处级干部(包括各学院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教辅党总支书记,机关各部门全体处级干部),于2月下旬中选择某一日作为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日(务必选择2月底前的某一日),记录好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特别是记录好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持有股票、基金等信息,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培训会议,部署填报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