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

党委组织部是党委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组建、调整、换届的建议,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程序做好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干部任免、交流和使用建议,抓好优秀年轻干部的选苗、考察、培养、使用等工作。

三、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调训工作。

四、负责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好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届满考核和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加强干部日常考察,认真落实干部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企业及社会团体兼职等干部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有关政策、制度的调研、论证工作,并向党委提出干部工作建议。

六、负责学校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加强班子建设,严格党内生活。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和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开展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七、负责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及考察工作,按规定程序做好在大学生和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及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八、会同宣传部做好党校工作,抓好干部、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集中培训,指导二级党校工作。

九、负责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等网络平台与数据库建设及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好牵头抓总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政策的调研、建议和人才工作的协调、服务。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